南韓經驗與文化立法座談會 | 社團法人臺灣文化法學會 Taiwan Cultural Law Association, TC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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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經驗與文化立法座談會

目的:

長期以來韓國無論在經濟、科技、體育、文化產業的成果,一直都是台灣比較的對象。究竟是甚麼原因、脈絡、經驗及法規範?使得韓國政府大力發展文化,使韓國文化躋身全球文化舞台。

韓國國會於2013年12月10日通過國家的《文化基本法》,並於2014年正式施行。韓國研議期間比我國晚,卻比我國早立法完成,看看韓國《文化基本法》內容,會發現韓國在獲得文創所帶來的價值經驗後,更以基本法去確認和保護與延伸關於文化的核心價值與定位,並作為整部法的建構基礎。

另外,從法律層面,韓國《文化基本法》具備了基本法的要素,包括立法目的、基本法理念、文化定義、國民文化權利、國家與地方自治團體之責任義務、基本法與其他法律之關係、制定與執行文化政策之基本原則等,從韓國文化基本法立法經驗作為我們反思如何去制定一部可以具導引與時效性的基本法。

文化法學會特別邀請郭秋雯教授及張秀蓉教授與我們分享韓國經驗,並舉辦綜合座談,歡迎關心文化藝術的朋友們一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