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研修說明會金門場圓滿落幕! | 社團法人臺灣文化法學會 Taiwan Cultural Law Association, TC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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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研修說明會金門場圓滿落幕!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研修說明會金門場圓滿落幕!

 

文化部為推動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之研修,使其能切合文化環境現況與因應未來文化發展之需求,並發揮作為主管文化藝術獎勵補助、公共藝術等的關鍵母法之影響效用,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灣文化法學會共同合作研擬。「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研修說明會金門場於10月12日下午,在國立金門大學楊肅斌演講廳盛大舉辦,期冀藉由此次說明會,針對本次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研修重點逐條說明,並廣納民間、學界、行政部門等各方意見,透過與各界團體人士的討論,使草案內容更為嚴謹完備。

此次研修內容包含修正文化藝術工作者工作權之保障、增修規定擴大公共藝術之設置方式、增列乙案設置公共藝術基金之規定、增訂鼓勵文化藝術消費之措施、增列捐贈扺稅適用範圍,並規定經各級主管機關公開鑑價程序認定,得不計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之非現金捐贈金額等。

本場說明會中,金門各界藝文團體人士意見發表踴躍,文化部綜合規劃司魏秋宜副司長及金門縣文化局黃雅芬副局長也於現場詳盡回應與會者補助及在地藝文資源規劃相關議題。其中,藝文朋友們關心議題主要包括,針對文化藝術工作者於政府標案中的契約內容與智財權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保險制度的訂定、文化藝術事業的認定、以及補助資源分配合理性等。另外,針對金門當地的文化場館設置等意見,也是現場熱烈討論的議題,這些寶貴建議都將會作為法案研修的重要參考。

▲金門場場內概況。

▲金門場主持人周志宏教授(中)、廖凰玎律師(左2)、與國藝會受補資深作家黃克全(右2)、文史作家王建成(右1)以及國立金門大學運動與休閒學系教授董燊(左1)合影。

▲金門場主持人廖凰玎律師(右)與金門縣閩南文化協會理事長兼作家楊再平(左)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