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採購革新暨配套方案研擬」案專家會 契約場II壓軸登場 | 社團法人臺灣文化法學會 Taiwan Cultural Law Association, TC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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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採購革新暨配套方案研擬」案專家會 契約場II壓軸登場

「藝文採購革新暨配套方案研擬」案專家會 契約場II壓軸登場

為充分尊重藝術文化價值及保障藝術文化工作者的權益,並回應藝文界及民意機關之期待,文化部於 106 年度辦理「推動藝文採購革新策略規劃案」勞務採購,廣泛蒐集各界藝文採購之意見及建言,業完成藝文採購辦法之研究,為研擬後續革新暨配套方案,爰規劃「藝文採購革新暨配套方案研擬」案。

綜觀文化部「推動藝文採購革新策略規劃案」先期報告中,發現各界均對藝文採購案中提出許多與藝術工作者勞動權益保障有關之意見。一般認為藝術與文化採購在關於採購預算和標書需求(標規)的合理性存有很大的爭議和改進空間。不合理的預算除造成類似剝削,也連帶影響到執行標案之相關參與人員的勞動條件、工作權益之受損,同時也影響到標案執行的藝文成果成效。契約範本中除著作權相關條文與上述勞動權益部分之調整之外,其餘部分也需經全條文盤點。另有藝文採購辦理原則及須知亦為本次會議之討論重點。

「藝文採購革新暨配套方案研擬」案為研擬調整藝文採購〈契約範本〉,將辦理專家會二場,以徵求專業意見及凝聚共識,首場已於108年01月18日14時辦理,第二場則將於108年03月08日14時辦理,地點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行政大樓605A會議室。

本次會議將邀請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許律師淑華、北辰著作權事務所蕭律師雄淋、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劉律師承慶、林信和律師事務所林律師信和、力譔堂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歐陽總經理穎華、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李助理教授東穎、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楊委員燦能與會給予寶貴意見。